教育督导

关于聘任上海市青浦区兼职督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3 08:52:39   来源:青浦二中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以及《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沪教督办〔2016〕1号),加强教育督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聘任陈建军等27位同志为青浦区兼职督学,任期三年(2018年8月-2021年7月)。

人员名单如下:

陈建军 陈望春 程建华 程玲玲 曹翠金 顾永平 关景双 殷 红 姜 虹 金海青 金永兴 陆跃勤

潘宏伟 钱 峥 沈秋其 宋伟倩 吴甫光 陆京炜 徐 峰 徐建英 徐 琴 薛留根 杨建中 周丽君

朱国君 朱涵成 朱郁华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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