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第八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12-25 10:33:03   来源:青浦二中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文件精神,实施青浦教育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推进高质量教育人才梯队建设,依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和青浦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开展新一轮名优教师评选工作,特制定《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第八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对标上海市关于《新时代本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23),青浦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青委〔2020129号、《青浦区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青委教组〔20243)等文件精神,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创新名优教师评选机制,集聚优质资源,发展高水平教育教学团队,培养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群体,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校专任教师(20271231日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任教师、校级正职不参加本次评选)。

特级教师、特级校长、正高级教师纳入第八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高端教师”序列;市第五期双名工程“攻关计划”主持人进入第八届“学科带头人”序列; 区第八届种子计划团队项目终期考核优秀的主持人进入第八届“学科带头人”序列,不占学校额度。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评选类别为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比例原则上为名优教师总数的 50%,教学能手推荐比例为名优教师总数的20%,且应兼顾学科和年龄。

教育局下达的我校第八届名优教师名额为23名。其中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人数不超过12人,教学能手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

特级校长李文明、正高级教师周世杰纳入第八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高端教师”序列,区第七届“种子计划”团队项目终期考核“优秀”的主持人钱海珍进入第八届“学科带头人”序列,不占我校额度。

四、评选原则

(一)以德为先原则。增强政治意识,提升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且评选前作出承诺(承诺书见第八届名优教师评选申报表);

(二)业绩为重原则。参评教师应在近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三)学校推荐原则。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的产生,必须经学校推荐;

(四)一线为主原则。重点倾斜一线专任教师,总量占比一般不低于通过人数的80%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较高的育德水平、学科素养和较强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效明显,师生认可度高;

3.具有较为突出的示范或指导能力,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成效显著;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方面形成相应的研究成果;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申报学科带头人应有10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申报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应有5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其中,申报教学能手须是35周岁及以下(1989123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学骨干中的教坛新秀应在2-5年教龄的教师中产生。

 2.申报学科带头人一般须具备高级教师(或与之相当)职称;申报示范教师一般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须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3.申报学科须与所任教学科对应,任教周课时数应达到规定课时量(参照《任课教学工作量参考表(2024版)》);

4.学科带头人原则上要在前几届获得过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

(三)履职要求

申报各层级名优教师需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并在任期内完成下列履职任务(详见附件2)。

1.学科带头人对标“种子计划”的目标任务,根据自身特长与区域教育发展需求,以主持区级专业发展共同体、组建课改项目攻坚共同体或带领校际协作发展共同体为工作重点,助力校本研修质量提升、促进团队核心成员发展、推动区域学科(领域)教师队伍水平提升。

2.示范教师根据“种子计划”的目标任务与要求,以承担教学示范、带教青年教师、开展专题研究为工作重点,展示课改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形成有效促进课堂改进和教学质量提升的具体策略等研究成果。

()破格申报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破格申报,并由学校提供破格申报书面申请,不占学校额度。

1.教育教学大赛获奖。获上海市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上海市青年教师爱岗敬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2.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获上海市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署名前3位);主持上海市重大教育改革实践项目或研究课题,并获结题优秀。

六、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校内评审。学校审核申报材料,根据评选条件、名额比例,确定本校的全部区级名优教师候选人。

3.学校推荐。学校在名优教师候选人名单中择优推荐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级评审。

4.区级评审。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教师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第二阶段

1.学校推荐。学校组织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评选推荐。第一阶段未评到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教师的候选人继续参选教学能手或教学骨干。

2.区级审核。学校报送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候选名单,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三阶段

公示命名。经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产生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名单,并在青浦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七、相关规定

()优先考虑对符合评选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在名优教师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

2.参与区域内柔性流动的教师;

3.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满1年经历;

4.在对外合作交流等项目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在第七届名优教师期满考核中获得“优秀”的教师。

()自愿流动对符合评选条件自愿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的优秀教师,可直接提出申请流动,不占学校推荐名额。若评为区名优教师,须在2025学年初进入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2年。

()退出机制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名优教师称号

1.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等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刑事处分,或学校年度、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2.存在违背本届区名优教师参选承诺行为;

3.无特殊情况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考核材料,或履职考核不合格;

4.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能正常履行名优教师职责。

八、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比例,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考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明

组员:纪勇、张晓东、钱海珍

2.学校确立名优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李文明

组员:纪勇、张晓东、钱海珍、周世杰、夏颖、施永华、张莹、诸小平、冷秋芳、夏卫芳、盛文燕、何芳

(二)保证公正公平。组织评选推荐过程中,规范操作程序,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相关证明资料,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实绩。

(三)遵守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时间节点,完成宣传发动、评选推荐、材料上报等工作;参评老师按照评选工作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上交等工作,逾期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时间安排

时间

具体工作

1211

评选工作方案在校园网发布,各年级组、教研组宣传发动

1216日前

申报教师完成申报表填写、材料准备等,一人一袋,上交教导处

1217—20日前

学校评选小组完成评选并公示候选人推荐名单3

1223日前

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教师候选人上传评选材料、学校审核;学校报送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1224-25

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教师候选人资格审核

1231日前

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教师区级评审和名单公示

2025 10 日前

学校完成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及名单公示3

2025 11 

学校报送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推荐名单及材料



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

2024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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