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 ) 3号)的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于网络和保护视力引导工作,促进学生静心学习、健康成长,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获准携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主动准时上交手机,交至班主任“停机坪”处,妥善保管;下午放学后,再统一发还;住宿生周末到校时均应主动上交手机到宿舍“停机坪”处,由宿管老师负责保管,并把各班收到手机情况反馈给班主任,周五放学后再取回。
2,学生进入校园(教学区和生活区)都严禁使用手机,上课和课间时间(含晚自修)不得使用手机。
3,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帯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
4,如在校期间发生紧急情况,确需用到手机与家长联系,或家长在上课期间如有急事联系,都可以通过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电话取得联系。
5,如学生违规带入手机,在任何时段内违规使用将手机,一经发现,在场的老师应当收缴手机,及时将手机转交给班主任处理,通知家长协助教育,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的学生,纪律处分可以依次升级。班主任可以对违规学生,安排其承担班级或学校公益服务任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处分。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
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
2021年3月10日